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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编制2021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要求,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将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围绕“实习就业创业基地建设、订单及现代学徒制培养、企业培训服务、产学研合作、校企人才互聘、共建实验实训平台和实训基地”等校企合作类工作进行梳理,于10月12日前将本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稿(数据+成效,300-500字)发至产教融合办(cj@mail.xzcit.cn)。 另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通知文件要求,尽快准备2020年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和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与论证报告等材料。 产教融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7日 |